李新立律师亲办案例
某香港公司诉上海某医药公司药品货款案
来源:李新立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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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4年12月起,某香港公司向上海某医药公司供应药品,双方约定上海公司在大陆完成销售后,将销售款扣除必要费用后转付给香港公司。但截止2006年10月,上海公司尚有85万多元人民币的货款未如约支付给香港公司。2007年7月,香港公司委托李新立律师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起诉上海公司。审理过程中,经法官调解,双方于2008年2月达成和解,上海公司同意支付80万元。后该调解书得到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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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24楼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新立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大成(上海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101*********1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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